Wednesday, December 9, 2009

School Newsletter, Dec 2009

將神的道教訓他們
葉福成博士: 本院碩士科主任

在一個星期天的早晨,一名老美國印地安人去參加主日崇拜。那天牧師的講道缺乏屬靈餵養,所以這位牧師就用大聲喊叫並擊打講台,來掩飾他不充足的準備。其實,可以說,他講得「風大浪大」。禮拜後,有人問那印地安基督徒,覺得牧師的信息如何?他想了一陣子,就用六個字綜合他的見解:「高風、大浪、無雨。」

過去十年我都在海外和本地教「釋經講道學」,因講道既是我主修的範圍、也是我的專長、所熱衷、所看為優先,也是我所引以自豪的。不過當我來到香港事奉,基於必要性與時代性,我發現教導事工應得到該有的尊重和地位。

今年,我教授了一門有關「教學法」的課程。當自己好好檢視聖經中有關教導的經文時,我發覺當今教會過份強調講道以致忽略了教導的重要性。

四福音記載了耶穌講道 (kērussō/preach) 32次,但提及祂的教導 (didaskō) 卻有59次之多。嚴格來說,福音書中羅列耶穌「講道」的活動,只有八次1,他的「教導」卻共有30次 2。不但如此,在約翰福音中,根本沒有記載「講道」(preach)一字,反而列出「教導 」(didaskō) 共有10 次。

耶穌傳道之初,正是施洗約翰被監禁之時。耶穌走遍加利利,在各會堂裡教訓人(didaskō),傳 (kērussō) 天國的福音,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 (太4:23) 。之後,耶穌走遍各城各鄉,在會堂裡教訓人,宣講天國的福音,又醫治各樣的病症 (太9:35)。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,就離開那裡,往各城「施教傳道」(太11:1)。

在福音書裡,「傳講」與「教訓」同時提及的只有三次,都出現在馬太福音中(太4:23; 9:35; 11:1),而且「教訓」總是被放在「傳講」之前。「教訓和傳講」,而不是「傳講和教訓」。很可惜和合本在馬太11:1把「傳道」放在「教訓」之前,新譯本則譯作「施教傳道」。甚至在強調差傳事工的使徒行傳中,「宣講/傳講」只提到八次,而「教訓」則有1 6次之多。

在新約中,有三處經文提到屬靈恩賜:羅馬書 12:6-8、哥林多前書12:7-11, 12:28-31和以弗所書4:11-12;其中只有教導的恩賜在三段經文都被提及 (羅12:7;林前12:28;弗4:11)。到底「教導」和「講道」有什麼不同?簡單來說,教導是裝備眾信徒,而講道則是向未信者傳福音。福音書裡有四次的「傳」都是與福音有關 (太4:23; 9:35;可1:14; 16:15)。

牧者絕不能二選其一,教導在牧養工作中是不可缺少的,且是不能分離的。誠如以弗所書4:11 所說者:牧師和教師的事工是不可分開的。該節經文的希臘文記載:「而他所賜的有 (冠詞 “the”) 使徒、有 (冠詞) 先知、有 (冠詞) 傳福音的、有 (冠詞) 牧師和教師。」可見「使徒」、「先知」和「傳福音的」均有冠詞 (“the”)放在前面,但「牧師和教師」前面則祇有一個冠詞 (“the”)。


為什麼要強調教導的事工?因為牧者在教會的角色與事奉,必須以教導為中心,而講台的事奉只是他「教導事工」的一部分而已。教導是今天稀有的珍寶,卻也是一種失落了的藝術。大多數牧者在事奉中發揮不了其影響力,就是因為他們不教導神的話、不明白如何教導神的話、也不理解或經歷過教導神的話語所帶出的大能。他們教導有關聖經的資料,卻未教導聖經本身。現代人對於演講與教導也是模糊不清,把聖經當作二手資料,而不是最重要的資源。現代的講道講究形式過於實質 ( style over substance),充斥著許多書本上的研究,卻忽略了個人的查經。可悲的是,現在的神學生與牧者們只會閱讀許多的解經書,卻不會自己去查考聖經。

牧者們,請加強教導,淡化演講!教師們,務要教導神的話語,不要傳遞人的智慧。教導比講道更豐富,因為教導包括:經歷耶穌的同在、細察經文的內容、進而把教訓延伸他人。願我們回歸教導的角色與根源——與主同行、效法祂的事奉,並分享祂的作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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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(太 4:17,4:23;9:35; 11:1; 可 1:14,1:39;路 4:44; 8:1)

2馬太福音7次 (太4:23;5:2;7:29; 9:35;11:1; 13:54; 21:23),馬可福音13 次 (可 1:21, 1:22;2:13; 4:1, 4:2; 6:2, 6:6, 6:34; 8:31;9:31; 10:1;11:17;12:35) ,路加福音10 次 (路4:15, 4:31; 5:3, 5:17; 6:6; 13:10, 13:22; 19:47; 20:1; 21:3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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